制度和處罰的意義
制度約束人的行為,也是處罰的依據。但處罰的目的,在于杜絕同類事情的再發生,約束人性中不好的東西。把單個的人要往好里想,但把人性要往壞里想。因為人要學好相對難,要學壞卻很容易。壞的東西缺乏束縛,讓人隨心所欲。處罰本身只是手段,處罰要達到處罰的目的:那就是維護制度,保障大家的利益。制度上犧牲個別員工的小利益,才能讓整個團體中大多數人的利益得到保障。
我們自己要明白,也要讓人明白:做事要負責任,有過錯需擔當。處罰是手段,但要有不處罰的.意識在里面,要盡量避免和減少處罰。很少有員工會主動、故意地破壞和違反公司的制度,往往有其它的誘因導致。所以處罰前,盡量了解清楚這些誘因,才不致于使處罰失度,才更有效地達到處罰目的
某些情況下,員工違背了制度,會出現人情和制度相矛盾,這個時候我們要去權衡分析,找出客觀的原因,同時要考慮員工平時的表現,多一點站在員工的角度上去理解(并不是迎合)。不要讓制度純粹變成硬邦邦冷冰冰的東西。
因為條件受限,受環境制約,很多時候員工付出了很多,才得到些東西,所以管理者要體諒員工,有事先進行溝通,把道理給員工講清楚,讓員工的心開朗,就算處罰了,也心服口服。下次他就會自覺得維護公司的制度。
所以管理要有人性化,不要逼得員工去碰制度的“高壓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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